山东淄博城市总体规划获批复浏览数:47次
日前,《淄博市城市总体规划(2011~2020年)》获国务院批复。根据批复,山东省淄博市将实行城乡统一规划管理,推进海绵城市建设,向经济繁荣、和谐宜居、生态良好、富有活力、特色鲜明的现代化城市迈进。 批复要求该市重视城乡区域统筹发展,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实行城乡统一规划管理。同时,根据市域内不同地区的条件,重点发展基础条件好、发展潜力大的重点镇、中心村,在保持乡村风貌特色的基础上逐步改善村民生产生活条件。 合理控制城市规模,到2020年,中心城区常住人口控制在306万人以下,城市建设用地控制在320.78平方公里以内。按照绿色循环低碳的理念规划建设城市基础设施,建立以公共交通为主体,各种交通方式相结合的多层次、多类型城市综合交通体系。 切实做好节能减排工作,淘汰落后产能,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,支持发展绿色建筑。划定城市蓝线保护范围,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,建设节水型城市。推行低影响开发模式,推进海绵城市建设,加强对风景名胜区、自然保护区及湿地、水源地等生态功能区的保护。 创造优良的人居环境,加快棚户区、城中村、城乡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,根据城市的实际需要与可能,稳步推进城市有机更新。 摘自 《中国建设报》 2016.02.23 秦立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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